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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真人 AG真人的平台技术推广范文10篇

发布时间:2023-09-04 21:19:48 丨 浏览次数:981

  AG真人 AG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第2条,农业技术是指应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的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包括良种繁育、施用肥料、病虫害防治、栽培和养殖技术,农副产品加工、保鲜、贮运技术、农业机械技术和农用航空技术,农用水利、土壤改良与水土保持的技术,农村供水、农村能源和农业环境保护技术、农业气象技术以及农业经营管理技术等。

  农业技术推广,是指通过试验、示范、培训、指导以及咨询服务等,把农业技术普及应用于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活动。

  5、实行科研单位、有关学校、推广机构与群众性科技组织、科技人员、农业劳动者相结合;

  农业技术推广,实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与科研单位、有关学校、民间科技组织、农民技术员相结合的推广体系。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开展农业技术研究、技术引进、技术开发,其研究、引进、开发成果经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组织评定鉴定通过后,可以自行推广。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应给予指导,并在财力、物力和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

  国家对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发挥群众性科技服务组织、农民技术员和农业劳动者在技术推广中的作用有哪些规定

  按《农业技术推广法》等的有关规定:一是明确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员是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组成部分,规定村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组织和农民技术人员的任务是在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指导下,宣传农业技术推广知识,落实农业技术措施,为农业劳动者提供技术服务。规定国家采取措施培训农民技术人员。农民技术人员经过考核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授予相应的技术职称,并发给证书。国家鼓励支持发展农村中的群众性科技组织,发展他们在推广农业技术中的作用;二是规定县、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组织农业劳动者学习农业技术知识,提高他们应用农业技术的能力,支持他们参与农业技术推广活动。对在生产中采用先进技术的农民,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在技术培训、资金、物资的销售等方面给予支持;三是强调农民根据自愿原则采用农业技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农民采用农业技术,用强制采用而给农民造成损失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配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人员、落实经费,保障和改善农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乡(镇)农业技术人员的生活待遇应不低于当地同级公务员的标准,保持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农业技术人员的稳定。

  农业科研单位和有关学校的科技人员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在评定职称时,应当将他们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实绩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

  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事业经费,纳入同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每年按财政正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相应增加。各级人民政府每年都应在地方财政支农资金中安排10%和在农业发展基金中安排15%以上的资金,作为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资金,由同级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用于实施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从其举办的企业的以工补农、建农的资金中提取一定数额,用于本乡、本村农业技术推广的投入。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中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设立农业技术推广奖。省级农业技术推广奖,每年评审一次,表彰奖励为推广农业技术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奖金可从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资金中列支。对在本省范围内推广农业技术,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特别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颁发农业技术推广特别奖、纳入科技奖励范围管理。

  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向农业劳动者推广农业技术、实行无偿服务为主。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科研单位,有关学校以及科技人员,以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技术承包等形式提供农民技术的,可以实行有偿服务,其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进行农业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技术承包,当事人各方应当订立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第十二条,推广未经试验、示范或者未按有关规定鉴定通过的农业技术,或者违反技术规程,强行推广农业技术,造成应用者经济损失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鉴定核实,责成主持推广该项技术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对弄虚作假,欺骗应用者的,责令其赔偿损失、没收其非法所得,可并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并责成赔偿损失。对主要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励试行办法》中规定:在基层第一线直接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农业技术推广奖:

  2、推广农、林、牧、渔单项或综合增产技术措施,获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的;

  3、推广应用新技术对农、林、牧、渔产品进行综合利用,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产值,成绩显著的;

  6、对农业新技术试验、示范有所改进、创新,并在生产应用上取得显著效果的;

  1、省直所属单位凡符合条件评奖的,可按行业分别向农、林、牧、渔主管厅、局中报;

  2、各市直属单位符合条件评奖的,可先送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审查合格的向省对口厅局申报,并报市农委备案;

  3、县以下单位符合条件评奖的,经县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报市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再向省对口厅局申报,并报县农委备案;

  省级农业技术推广奖每年评审一次,向省申报截止日期为当年5月1日,以邮戳为准,过期不再受理。

  凡已获得国家各种奖励以及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实质内容相同的项目,不得再申报农业技术推广奖。

  申请省级农业技术推广奖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填报各种表格,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降低标准评奖。不准以任何借口私分奖金。如发现与事实不符而获奖的,则取消其受奖资格,追回奖状、证书和奖金,并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根据《广东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晋升工作实施办法》中规定:凡在农村从事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林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农村建筑业、农村水利水电、农业机械化、农业财会与经营管理、农村能源、农业环保等行业的农民技术人员,符合农业部《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晋升暂行规定》及《广东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晋升工作实施办法》的,均可申报评定或晋升农民技术人员职称。

  全省成立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农办牵头,省建委、农业厅、林业厅、水电厅、机械厅、水产局、畜牧局、科协等单位参加。省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和各市、县(区)可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此项工作。

  农民技术人员职称的等级定为:农民技术员、农民助理技师、农民技师和农民高级技师。

  申报评定农民技师及其以下职称的,由县(区)各专业考评小组提出考核评议意见后报县(区)评委会评定,其中经评审通过农民技师职称的需报市业务主管部门审批。申报评定农民高级技师的,由县(区)评委会提出考核、推荐意见后报市评委会评审、再报省业务主管部门领导小组审批。

  农民高级技师由市业务主管部门管理;农民技师及以下职称的农民技员由县(区)业务主管部门管理。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促使农业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保障农业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业技术,是指应用于本市范围内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的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包括良种繁育、肥料施用、饲料配制、病虫草害防治、栽培和养殖技术,农副产品加工、保鲜、贮运技术,农业机械、农用航空技术,农田水利、土壤改良、水土保持、农村供水、农村能源利用、农业环境保护技术,农业气象以及农业经营管理技术等。

  本办法所称农业技术推广,是指在本市范围内通过试验、示范、培训、指导以及咨询服务等方式,把农业技术普及应用于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活动。

  第四条市农业委员会是本市农业技术推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业技术推广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市和区、县的农业、林业、蔬菜、畜牧、渔业、农机、水利、农垦、粮食等行政部门(以下统称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农业技术推广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领导,组织农业、科技、教育等部门制订规划,采取措施,促进农业技术推广事业的发展。

  各级教育部门应当办好农业专业学校,开展农业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农业科技人员和农业劳动者素质。

  各级财政、税务、银行、供销合作社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支持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五)实行有关科研单位、学校、推广机构、村级农业服务组织与群众性科技组织、农村专业协会、科技人员、农业劳动者相结合;

  第八条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开发、推广应用先进的农业技术,鼓励和支持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用先进的农业技术。

  鼓励和支持引进国内外的先进农业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和创新,促进国内外农业技术的交流和合作。

  第九条农业技术推广,实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与农业科研单位、有关学校、村级农业服务组织以及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业技术人员相结合的推广体系。

  鼓励和支持供销合作社、其它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科技人员,到农村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活动。

  第十条市和区、县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是国家事业单位,受同级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的领导和上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指导。

  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是国家在基层的事业单位,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的双重领导。

  (五)指导下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村级农业服务组织、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人员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

  第十二条村级农业服务组织和群众性科技组织应当配合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四)为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做好农业生产过程中农业技术等服务工作。

  第十三条本市各农场、林场、牧场、渔场应当认真做好本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并加强与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协作,面向社会,积极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活动。

  农业技术推广计划中的重点项目应当列入市和区、县的科技发展计划,由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与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相互配合,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农业科研单位和有关学校应当把农业生产中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列为研究课题,其科研成果可以通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推广,也可以由农业科研单位和有关学校直接向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推广。

  第十八条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组织应当做好农业科学技术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提高农业劳动者应用农业科学技术的能力。

  第十九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向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推广农业技术,除本条第二款另有规定外,实行无偿服务。

  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科研单位、有关学校及科技人员,以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承包等形式,向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农业技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可以实行有偿服务,其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

  第二十条禁止向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推广未在推广地区经过试验证明具有先进性、适用性的农业技术。

  在推广农业技术中禁止销售和使用假冒伪劣种苗、农药、兽药、化肥、饲料、农机具。

  第二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内应当保障用于农业技术推广的资金,并逐年增长。

  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截留或者移作它用。

  第二十三条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中的国家农业技术人员经费,按照有关规定的标准,列入同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

  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中列入集体事业编制的农民技术人员的经费,由乡、镇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统筹解决。

  第二十四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以及村级农业服务组织,在保证搞好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工作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兴办为农服务的企业,其财产不受侵占,收益主要用于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工作。

  各级财政、税务、银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为农服务的企业,在资金、税收、信贷、企业登记等方面给予优惠或者提供方便。

  第二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有农业技术推广的试验基地、实验设施、办公场所;改善科技人员的工作条件、生活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无偿调拨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试验基地、生产资料及其他财产。

  第二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核定、落实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人员编制。

  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中具有中等以上专业水平的技术人员不应少于编制人数的百分之八十。

  第二十七条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中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

  (一)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有关规定的就地办理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

  (二)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到农业第一线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浮动工资待遇;

  (三)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满二十五年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市农业技术推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荣誉证书;

  第二十八条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和农业科研单位及有关学校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应当将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专业科技人员的实绩,作为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考评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九条市农业技术推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对经过培训、申报、考核和评审后符合条件的农民技术人员,授予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并发给资格证书。

  第三十条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或者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在普及农业科学知识,培训农业技术人才,提高农业劳动者素质中,有突出业绩的;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或者有关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一)违反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由市或者区、县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推广,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令其赔偿经济损失,并对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

  (二)违反第三款规定的,由市或者区、县有关行政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各级人民政府指定有关部门责令退还,并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农业技术推广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或者赔偿,并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对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加速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在农业上的推广应用,保障农业的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以下简称《农业技术推广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业技术推广,是指通过试验、示范、培训、指导以及咨询服务等,把应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的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普及应用于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过程中的活动。

  (五)实行科研单位、有关学校、推广机构与群众性科技组织、科技人员、农业劳动者相结合;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领导,依靠科学技术和发展教育振兴农村经济。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引进、开发、推广、应用先进的农业技术,鼓励和支持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用先进的农业技术,促进农业技术推广地区之间的合作与交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措施,保证和促进农业技术推广事业的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畜牧、水利、渔业、农业机械等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同级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进行指导。

  第六条农业技术推广,实行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与农业科研单位、有关学校以及群众性科技组织、农民技术人员和科技示范户相结合的推广体系。

  鼓励和支持供销合作社、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科技人员,到农村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活动。

  鼓励和支持农村中的群众性科技组织兴办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的技术经济实体,发挥其在推广农业技术中的作用。

  (五)指导下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人员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

  (七)开展农业科技知识宣传普及活动,组织农民学习和运用农业科学技术,总结推广群众的先进经验。

  第八条村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组织和农民技术人员,在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指导下,宣传农业科技知识,落实农业技术推广措施,为农业劳动者的生产经营提供技术服务。

  农村科技示范户在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组织和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指导下,通过生产示范传播实用技术。

  第九条农业科研单位和有关学校应当适应农村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开展农业技术开发和推广工作,向农业技术的推广和应用者提供先进、适用的技术,加快先进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普及应用。

  第十条农场、原种场、林场(圃)、牧场、渔场、农业机械厂等(含部队、司法部门和大型厂矿企业所辖),除做好本场(厂)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外,应当向社会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活动。

  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推动、帮助村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组织和农民技术人员开展工作。

  第十二条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集中主要技术力量,对适合当地的先进技术进行充分论证,全面规划,制定农业技术推广项目。重点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应当列入科技发展计划,由农业、林业、畜牧、水利、渔业、农业机械等行政部门(以下统称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和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相互配合,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农业科研单位和有关学校应当把农业生产中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列为研究课题,其科研成果可以通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推广,也可以由该农业科研单位或学校直接向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推广。

  第十四条向农业劳动者推广的农业技术,必须经试验、示范证明在推广地区具有先进性和适用性。

  第十五条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坚持为当地农业生产服务的原则,做好本辖区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在不影响分工范围内业务工作的情况下,可以打破行政区域和部门界限提供农业技术推广服务。

  第十六条对农业生产中推广应用的动植物品种、复混肥和配方肥(微量元素肥料)、复配农药、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兽药等农业物化技术,实行推广审查许可制度,由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审查许可后,方可进行推广。未经审查许可,不得进入农业技术推广领域。

  第十七条农业劳动者根据自愿的原则应用农业技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农业劳动者应用农业技术。

  第十八条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向农业劳动者推广农业技术,进行新技术试验、示范,开展专业调查、监测、预报,宣传、普及科技知识,指导农民技术人员进行农业技术推广活动等,实行无偿服务。

  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科研单位、有关学校以及科技人员,以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承包等形式提供农业技术的,可以实行有偿服务和兴办经营实体,其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摊派或充抵农业技术推广事业费。

  进行农业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承包和兴办经营实体,当事人各方应当订立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内应当保障用于农业技术推广的资金,并应当使该资金逐年增长。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资金,用于实施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其资金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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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农业发展基金和林业、水利专项建设等各项农业专项基金中用于农业技术推广的部分;

  第二十一条乡、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从其举办企业的以工补农、建农的资金中提取一定数额用于本乡、本村、本组农业技术推广的投入。

  第二十二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科研单位和有关学校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可以围绕农业技术推广开展服务,兴办经营实体,增强自身的实力和活力。对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科研单位和有关学校开展服务、兴办经营实体,税务、金融等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在税收、信贷等方面给予优惠。

  农业劳动者在生产中应用先进的农业技术,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在技术培训、资金、物资和销售等方面给予扶持。

  第二十三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人员构成,应当以从事农业技术推广的专业科技人员为主,其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七十。

  专业科技人员应当具有中等以上有关专业学历,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主持的专业考核培训,达到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

  第二十四条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有计划地对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组织专业进修,使其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教育部门应当在农村开展有关农业技术推广的职业技术教育和农业技术培训,提高农业技术人员的技术素质。

  各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对农业劳动者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农业劳动者的技术素质。

  农民技术人员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授予相应的技术职称,并发给证书。

  第二十五条对在乡、村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专业科技人员的职称评定,应当以考核其推广工作的业务技术水平和实绩为主。

  农业科研单位和有关学校的科技人员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在评定职称时,应当将他们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实绩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和改善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专业科技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改善他们的待遇。依照国家规定给予补贴,保持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专业科技人员的稳定。

  农业科技人员及大中专毕业生到乡镇(不含城关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工作,应当在转正、定级、职称评定、学习、进修、工资、福利等方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照顾。

  第二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优惠政策,激励农业科技人员献身农业技术推广事业。

  表彰和奖励在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及管理工作二十五年,并取得成绩的农业科技人员。

  第二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获得必需的试验基地和生产资料,进行农业技术的试验、示范。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有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必要的条件和足够的时间。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平调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试验基地、生产资料和其他财产。

  第二十九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有权检举违法推广行为,违背技术规程的干预。

  第三十条各级人民政府或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应当对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一条违反《农业技术推广法》和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或行政监察机关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理:

  (一)农业物化技术未经审查许可,擅自进入农业技术推广领域的,责令限期纠正,没收非法所得,依法追究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二)未经试验、示范的农业新技术和未经品种审定的新品种,盲目推广和强制农业劳动者应用的,依法追究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四)摊派有偿服务和经营实体收入或将其收入充抵农业技术推广事业费的,责令限期纠正。拒不纠正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五)非法侵占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试验基地、生产资料和其他财产的,责令限期退还,依法追究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六)截留、挪用、克扣农业技术推广经费、资金的,责令限期纠正,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有前款(一)、(二)、(三)项行为之一,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淄川区位于山东省淄博市中部,是淄博市辖区之一,全区总面积960.27km2,以山地为主,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年平均气温12.9~13.1℃,年平均降水量500~800mm。土壤以褐土性土、褐土为主,有少量棕壤。全区地势呈簸箕状,海拔47~953m,自南向北逐渐倾斜。淄川区山地居多,基层林业技术推广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严重阻碍了全区林业发展。现针对基层林业技术推广开展探讨,以期为基层林业技术的推广提供参考。

  基层林业技术推广是桥梁和纽带,把林农和林业科研先进技术、科研最新成果搭建在一起。加强林业技术推广,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可以增加林业产品自身的经济价值。通过林业推广技术的应用,可以提高林业产品品质,合理开发、深层次发掘林产品内在价值,赋予林产品更多的经济效益。二是可以提升林业工作者的专业性。现今大多数林农的文化水平较低,林业生产中延续传统模式的居多,缺乏创新能力,加之树木品种性较差,导致经济效益低;林农缺乏实时的林业技术和信息,无法及时、正确地把握市场发展趋势,盲目跟风种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加强林业技术推广,特别是基层林业技术推广,可以全方位地提高林农整体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保证基础林木种植的专业性,推陈出新,实现科技富农。三是可以提高林业整体工作效率。在林业生产、种植过程中,引入先进科学技术,实现集约化、节约化经营管理,不仅减少了人、财、物的浪费,而且在增强林木防病虫害能力的前提下,提高了林木质量和品质,增加了销售渠道[1]。

  一是基层一般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结合当地林业实际情况,选择性地进行技术推广。推广方式老旧,效果不明显,林农看不到先进技术带来的经济效益,逐渐丧失积极性,影响后续技术推广[2]。二是在基层林业技术推广过程中,只侧重推广先进林业技术,忽略了林农的接受能力和知识储备水平,造成推广难以与实践应用相结合,无法达到理想的效果[3]。三是基层林业技术推广缺乏创新性。现代社会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高科技的应用越来越普遍。但林业技术推广并没有充分利用网络技术优势,在创新技术推广方式方面稍显不足,没有建立完善的林业技术推广信息平台,从而影响整个基层林业先进技术推广进程[4]。

  基层林业技术人才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专业技术推广人才。这部分人员大都经过了专业技术培训,拥有专业知识以及大量的推广经验,他们可以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具有很大的影响力。但是,在基层技术推广过程中,这部分专业型人才比较缺乏,人才所有量与人才需求量严重不对等。二是林业推广技术的具体使用者———林农。生态林业建设以林农为主,他们是具体林业技术推广的应用人、中坚力量。目前,林农整体素质参差不齐,技术水平相对不高,很多地方的林农依然延续落后的种植管理方式,无法将种植经验与先进管理技术进行有效的结合[5],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林业技术推广。

  林业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拨款,而政府拨款主要侧重于林业先进技术的研究、开发,并没有专门针对林业技术推广、推广人员专业培训和宣传教育等的专项资金。林业技术推广具有时间长、系统性强、见效慢等特点,是一项公益利民工程。但资金缺乏影响了林业技术推广。首先,资金不足影响专业人才的引进,无法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加入推广队伍;其次,资金不足无法及时培训现有推广人员,无法及时更新、实时掌握先进的林业技术,影响了林业技术的创新和发展。

  一是及时更新技术推广理念。技术推广工作者要及时掌握新的推广理念,充实知识储备,以先进的技术推广理念指导基层技术推广工作,激发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其中,更好地发展林业。二是因地制宜进行技术推广。不同地方特色不同,适合的技术推广方式也不同。林业技术推广人员在实际的推广过程中要根据地方特色,因地制宜,合理选取适合当地的特色技术进行推广。三是创新基层技术推广形式。林业技术推广部门在进行林业技术推广中,可以与林业企业、高校院校建立合作关系,以便及时掌握最新的林业知识、技术,探索更加适合的推广形式。同时,加强网络应用,构建全面的网络交流平台,以便及时沟通,提高基层林业技术推广效果[6]。

  一是加强林农专业知识培训。林业技术推广的最终受众面是基层林农,林农的专业素质直接影响林业技术推广的质量和效果。因此,应加强林农培训,提高林农的林业知识储备,提高林农对林业科学技术领域的思想认识水平,使其意识到现代先进林业科学技术对林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从而激发其积极性,达到更好的技术推广效果[5]。二是建设基层林业技术推广人才队伍。林业技术推广工作者是基层林区和林农的直接接触者和沟通者,是林业技术走进林区、融入林农的重要保障。首先要吸引专业人才。重视引进高素质、强技能人才,用人才提升本地林业技术推广队伍质量,从而使林业技术推广走向更加专业化的道路。其次要重视人才队伍专业知识和能力的培养。定期举办专业培训班,传授前沿、实用的专业知识,并针对基层林业的发展需求,积极讨论研究,探索更加适宜的实用型林业技术。再次要做好林业技术推广工作者的人力保障。在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基础上,同时做好福利保障,避免出现人才留不住现象。最后要加大考核力度,提升林业技术推广工作者的专业知识水平及综合素养[7]。

  资金投入不足一直是基层林业技术推广工作中的一大难题,没有资金支持,很多先进的林业技术、科研成果无法应用到具体实践工作中,很多项目也无法落地实施,影响整个林业技术推广效果。因此,在林业技术推广工作中,要结合本地工作情况,加大林业资金投入,保证林业技术推广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政府应加强对基层林业技术推广的重视程度,给予更多资金扶持;二是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多途径筹措资金,拓宽资金来源;三是做好林业科研项目等专业经费的划拨,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在林业技术推广过程中做到专款专用,促进林业技术研发,不断提高林业发展水平[8]。

  [1]马福青.基层林业站林业技术推广的现状与对策探讨[J].农家参谋,2021(3):167-168.

  [2]冶慧君.基层林业技术推广存在的问题及有效策略[J].种子科技,2020,38(15):128-129.

  [3]王兴正.生态林业建设中林业技术推广的应用分析[J].种子科技,2020,38(6):123.

  [4]王瑾.基层林业技术推广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J].种子科技,2020,38(16):124-125.

  [5]尚忠林.浅谈如何做好基层林业技术推广工作[J].广东蚕业,2020,54(6):55-56.

  [6]廉文娟.林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策略[J].广东蚕业,2021,55(1):75-76.

  [7]张玉勤,于春,林垚.基层林业技术推广工作现状及对策[J].农村实用技术,2019(1):107-108.

  农村畜牧养殖中技术的推广,不仅可以为人们提供肉、奶、蛋等动物性食品,为工业提供羊毛、山羊绒、皮、鬃、兽骨、肠衣等原料。还可以为农作物生产提供有机肥料,为农业和交通运输业提供畜力,促进畜牧投入品工业和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另外通过畜产品出口还可以取得外汇,增加综合国力。农村畜牧养殖技术的推广还可以缓解农村劳动力剩余的问题,增加劳动就业机会,提升劳动技术含量,提高农民收入,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拉动城乡经济共同发展,帮助贫困人员实现就业、创业,帮助其提高生活水平。有利于促进广大牧区的经济和文化发展,加强各民族间的团结。

  2.1缺乏高素质技术推广人员。我国对畜牧养殖技术推广人员素质普遍较低,专业性较差,没有系统的对畜牧养殖知识和技术进行学习,对行业的认识不足,不能对农民畜牧养殖问题进行有效指导。致使对农村的畜牧养殖技术推广效果差,打消农民对学习畜牧养殖技术的积极性。2.2对畜牧养殖技术推广的投入力度不够。目前,我国政府等相关部门对农村畜牧养殖技术推广的投入力度不够,对农村畜牧养殖技术推广的相关书籍、指导刊物过少。技术推广人员的知识储备不够,并且长期没有得到知识的补充,使其不满足农村畜牧养殖发展的需要。

  3.1提高技术推广人员的知识素养。技术推广人员的知识素养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农村在畜牧养殖的技术含量,是推动农村畜牧养殖技术应该的重要力量。技术推广人员的知识素养影响着畜牧养殖的技术水平和质量。所以,必须要提高技术推广人员的知识素养。可以定期举办各种可提高技术推广人员知识素养的培训,引进专业的、经过系统学习的技术推广人员。3.2加大对农村畜牧养殖技术推广的投入力度。我国政府等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农村畜牧养殖技术推广的投入力度,在政策、资金、设备等方面对农村畜牧养殖技术推广加大扶持力度,支持关于畜牧养殖技术书本、刊物的推广,加大对畜牧养殖技术推广人员的培训力度,组织并号召农民群众学习先进的畜牧养殖技术,加大农村畜牧养殖的科技含量。

  畜牧养殖技术推广的应用是时展的必然选择,我们只有顺应时代的发展,不断完善自己,才能在瞬息万变的历史长河中不断保持自己的优势。所以,在今后的畜牧养殖中,加大对提高推广人员的知识素养、完善技术推广方式、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等优化农村畜牧养殖中技术推广的应用的方法和策略势在必行。

  [1]王贵.技术推广与应用在农村畜牧养殖中的作用[J].当代畜禽养殖业,2015,(7):47.

  [2]郑仁财.农村畜牧养殖中的技术推广与应用[J].当代畜禽养殖业,2017,6:39.

  [3]宋兆江.简析技术推广与应用在农村畜牧养殖中的作用[J].农家科技(下旬刊),2016,7:15.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社会大众的生活质量也有了很大程度的提升,同时城乡一体化建设也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只有确保农村地区和城市的发展稳步推进,才可以为我国社会的稳定发展提供保障。现代农业作为农村地区现阶段的主要发展产业,其整体发展水平直接关系到农村地区整体经济水平,这也使得相关部门开始重视现代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要实现这一愿景,就需要将农机技术推广运用到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两者结合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我国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提升,还可以实现农机技术的全面推广与应用。这可以为农业的后续发展提供极大的技术支持,进而促进现代农业朝着更高层次的方向发展。

  我国农业发展历程较为久远,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农业发展也出现了较大的变化,现代农业已经成为明显的发展趋势。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由于其涉及的内容较多,在实际的农业生产过程中,生产效率往往会受到多方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主要包括外部环境条件、农业生产自身所采用的技术等。为了促进现代农业的稳定发展,就需要在实际的农业生产过程中注重运用先进技术,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升农业生产水平。在这一背景下,农机技术的作用就逐渐显现出来。在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农机技术的运用可以有效提升生产效率,同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农业以往的生产模式,进而促进先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这既可以改变以往农业中落后的生产模式,还可以改善农产品的品质,对农业生产整体质量的提升有着很大的帮助[1]。

  农机技术主要是将农业生产方式与机械装备结合,借助各类先进设备,可以为农业生产过程提供很大的便利,既可以保证农业生产各环节的有效性,还可以提升现代农业的整体生产力水平[2]。因此,农机技术推广部门以及相关人员要在农机技术的应用过程中不断检验农机新技术和新设备的性能,提升农机技术的适应性和经济性等,以便在现代农业的生产过程中形成配套、规范化的生产技术模式和配套方案,进而满足农民的基本生产需求,将农机技术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在我国城市建设的大力发展背景下,国家也越发重视城乡发展一体化,只有确保城乡发展一体化,才可以保证社会的稳定发展。农村地区由于各方面条件的限制,整体的发展水平较低。针对这一情况,就需要相关部门加强先进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特别是要将农机技术应用到现代农业发展中,以切实提升农业发展水平。农机技术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应用价值还体现在其可以提高农产品产量,进而促进农民收入的增加,这对农村地区的发展有着极大的促进意义。众所周知,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的主力军是农民群众,在以往的农业生产过程中,大部分农民采取的生产方式较为落后,不仅加重了农民的劳动强度,还不利于农产品产量和质量的提升。在这一背景下,农机技术的作用就逐渐凸显出来。随着农机技术推广到农业生产中,其不仅明显改进了以往的农业生产方式,使生产效率得到了明显的提升,还减轻了农民的工作强度,提高了农民的工作积极性,从而在促进农民经济效益提升的同时,使农业生产逐渐向规模化发展。这对现代农业未来的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农机技术的推广过程中,发挥作用较大的是农机技术人员,其在实际的农业生产过程中不仅是受益者,同时也是整个农业生产的重要操作人员。若农机技术人员队伍水平较低,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在农业不断发展的背景下,现代农业的发展趋势逐渐显现出来,但由于各方面条件的限制,使得农机技术推广与现代农业发展之间的结合程度较低,其中影响较大的是农机技术人员年龄偏大,其自身专业能力较差,在实际的农业生产过程中无法将农机技术的优势发挥出来[3]。在实际的农业生产过程中,部分单位并没有重视引进年轻的技术人才,导致农机技术人员呈现出年龄偏大的情况。尽管这些人员在农业生产方面有着很多的工作经验,但由于其相关理论知识和技术能力有限,在面临一些突发问题时难以及时解决。同时由于自身认识不足,部分农机技术人员并没有意识到农机技术的突出优势,在实际的农业生产中仍采取以往的生产模式,落后的生产方式不仅会降低生产效率,还会对后续工作的展开产生不利影响。这很难适应现代农业及农机技术推广工作的现实需求,也会影响农业生产的效率,更会降低农机技术的应用效果,不利于农机技术的全面推广。

  现代农业的发展使得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农机技术的价值,但在农机技术的推广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不足,如农机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不足。由于农机技术推广部门在实际的农业生产过程中更加关注经济效益的提升,而忽视了农机技术人员整体素质水平的提升,导致农机技术人员的技能水平以及各方面素质都难以达到实际的要求。在农机技术的推广过程中,起到主要作用的是农机技术推广部门,但由于单位对农机技术的重视程度较低,并没有投入充足的经费来开展农机技术培训。尽管部分单位开展了农机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但为了节约经费,实际培训过程中的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都被压缩,大部分单位都不具备系统的培训体系,对培训内容没有进行合理规划,农机技术人员也没有充足的时间来学习理论知识,同时自身所掌握的方法和技术也非常有限。在这种培训模式下,培训效果难以得到提升,农机技术人员自身的能力也难以得到增强,不仅会影响到农机技术人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也会造成现代农业的发展滞缓,难以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全面提升。

  在现今的农业生产过程中,农机技术的作用日益凸显,但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导致目前农机技术的应用范围仍较小。同时农机技术的宣传工作还不到位,直接阻碍了农机技术的应用效果,使得部分地区的农业生产还处于较低水平。农机技术的宣传推广,既可以促进农机技术得到大规模应用,提高其应用水平,同时还可以使农民接触到先进的生产力,从而改变落后的生产方式,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在实际的农机技术宣传过程中,一般采取的方式是宣传和示范等,但涉及的范围较小,大多集中在粮食作物生产和服务方面,没有切实考虑农民的想法和需求,进而导致农机技术的宣传不到位,大多数农民没有认识到农机技术的优势,也没有将其应用到实际的生产过程中。这使得农机技术推广速度和效果不佳,现代农业缺乏技术支撑而无法向产业化迈进,对农民的增收产生了不利影响,也不利于现代农业的未来发展。

  不论什么行业在发展过程中,良好的体系建设都可以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保障,在农业发展过程中也不例外,特别是现阶段农机技术得到广泛运用,农机技术推广部门就需要重视农机服务体系的完善[4]。现代农业的发展离不开农机技术的大范围应用,推广农机技术最主要的目的是服务,为广大的农民提供先进的生产力服务。农机技术的应用不仅可以推动农业机械化发展,还可以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对社会的稳定发展有着很大的促进意义。但现阶段,在实际的农机技术与现代农业发展结合的过程中,存在着比较明显的问题,如缺少完善的农机服务体系,尽管很多地区都相继建成了农业管理机构,但由于缺少成熟的管理方式与经验,在实际的农机技术应用过程中还不具备充足的应用能力,不规范的农机服务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机技术推广的效果,也不利于现代农业的发展。

  针对现阶段农机技术推广和现代农业发展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相关单位以及人员需要认识到农机技术推广的重要性,还要结合现代农业的发展特点来开展农机技术推广。在具体技术应用过程中,要注重分析其现状,对其现阶段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来予以解决,最终实现农机技术推广与现代农业发展的同步。农机技术人员在农机技术推广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要发挥出其自身的优势,相应的单位就要从实际出发,对农机技术人员的整体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结合实际来优化农机技术人员队伍结构。对于一些年龄偏大的技术人员,要进行综合性考核,对其思想观念与专业知识水平进行分析,确保其可以满足现代农业及农机技术推广工作的现实需求。与此同时,农机技术推广部门还要与时俱进,在加大农机技术应用的同时,还要积极吸纳青年人才,以此来不断壮大农机技术人才队伍,进而优化人才队伍结构,这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农机技术人员老龄化的现实问题。除此之外,有关部门还应该针对性地制定优惠政策,对于先进的农机技术人才,要通过晋升机制、调薪等政策来留住人才,调动农机技术人才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其可以在实际的农业生产过程中发挥自身价值,切实提升农机技术推广水平。

  现阶段部分农机技术推广部门对农机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缺乏重视,农机技术人员自身技能水平不足,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难以掌握技术要点,使得农机技术的优势难以得到充分体现,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农机技术未来的发展。针对这一情况,相关部门需要加强认识,对农机技术人员的整体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结合实际来开展专业知识与技术的培训,所培训的内容要进行科学的设计,同时培训时间也要合理安排,定期开展培训活动,使农机技术人员了解行业前沿知识、技术与理念等,进而提升其专业技能水平。与此同时,有关部门也要对农机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提出具体要求,并通过讲座、宣传等加强对农机技术人员的教育,优化技术人员的理论知识结构,提升其专业素养,保证农机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得到提升,为后续工作的开展储备人才,保证农机技术推广工作的有效性。

  在我国农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农业现代化的趋势也日趋明显,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离不开农机技术的应用。为了进一步促进农机技术作用的发挥,就需要农机技术推广部门以及相关工作人员正视现代农业与农机技术之间的关系,还要明确大力推广农机技术的重要意义,在实际的农业生产中通过合理的方式来使二者得到同步发展。这可以促进农机技术的进一步推广,也可以推动现代农业朝着更高层次发展。在信息化时代下,农机技术推广工作获得了较大的发展契机,相关部门要对先进技术手段进行全面了解,掌握信息传播的多种渠道,在实际的农机技术推广过程中也要加强对各类信息渠道的利用。信息时代的发展为农机技术的有效推广提供了新思路,有关部门要牢牢抓住这一发展机遇,如可以利用信息化渠道建立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这些信息传播平台具有很大的受众量和影响力,同时传播速度也非常快,既可以方便农民掌握农机技术的要点,也可以很好地向公众宣传农机技术,进而实现农机技术的全面推广,为现代农业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在农业的经营及发展过程中,为了更好地推广农机技术,相关部门需要认识到农机服务体系建立的重要性。在具体实践过程中,要改变以往的思想观念,同时采取合理化措施来构建科学的农机服务机制,使农用先进的技术来开展农业生产工作,进而提高生产效率,提升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促进农民经济效益的提升。与此同时,相关部门还要结合农机技术的实际应用及农民的实际需求来开展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健全,进而增强农机技术服务职能,提升农机技术的应用效果。此外,当地农机服务部门应当提高对农机技术推广的重视程度,通过提供资金支持等来加大对农机技术推广应用的扶持力度,为农机技术推广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支持与保障,促进农机技术在现代农业中得到更好的推广与普及,进而实现农机技术的自身价值。最后,相关部门也要积极通过市场导向来开展农机技术推广,通过社会各界力量来推动农业机械化发展,构建一个完善的农机服务体系,最大化地发挥出农机技术的作用,为现代农业的发展注入动力源泉。

  为了确保农机技术推广和现代农业发展同步进行,在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就需要相关部门深入认识农机技术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只有做好农机技术的推广工作,才可以有效解决农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进而将最高端的农业科技成果应用到农业生产中,以此来促进农业科技成果的成功转化。

  [1]王志龙.基层农机技术推广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路径探究[J].南方农业,2020,14(30):91-92.

  [2]潘小勇.浅析农机技术推广与现代农业发展之间的关系[J].农民致富之友,2015(16):216.

  [3]王春臣,佟士财.关于农机技术推广与现代农业发展之间的关系[J].江西农业,2018,31(10):129.

  1推广方式有待改进种种问题都会加重林农对相关政策的反感与抗拒,不配合推广工作。这个问题严重阻碍了基层林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全面实施。2林农自身素质偏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我国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大部分农村人口都前往城市谋生。老者与幼儿成为农村留守的主要人员。这样的农村人口结构,也严重制约了基层林业技术服务的推广。一方面,老人年龄偏大,劳动力水平偏低,不少老人常年伴有疾病,难以劳作。另一方面,绝大多数的老人文化程度极低,观念传统落后,难以接受各种新技术。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林业技术推广的深入。3资金匮乏基层林业站是事业单位性质,主要依靠财政拨款。从整体上看,林业技术推广工作属于一项公益项目。在基层推广工作中,涉及技术指导、推广、办公等各项工作都必须有一定的资金支持,但通常资金都难以到位,从而导致本县林业工作常处于消极、被动状态。不少林业工作者将推广工作当作任务,应付了事,极少有人能正确看待这项工作。总的来说,资金方面的匮乏是导致大竹县基层林业站技术推广工作受到制约的一项重要原因。4林业技术推广工作队伍结构不健全从大竹县林业技术推广工作队伍来看,相应的人才结构还不够健全。专业技术人才无法把自己的专长与精力有效应用到林业技术推广工作中。基层林业站内不少技术人员被抽调到其他部门,做着与专业毫无关联的工作,专业技能也未得到发挥与锻炼,极大地浪费了人才资源。随着林业技术的快速发展,林业技术人员也必须加强学习,不断增强自身的专业技能,更好地适应林业工作的发展。不过,在诸多因素的影响下,大多数林业人员往往对工作没有积极性,基本处于被动状态,无创新意识。这也是阻碍本县基层林业技术推广的重要问题。

  1提高林业推广技术队伍的整体素质要做好基层林业技术推广工作,首先要做好人的工作,优化工作人员的知识结构。一方面,可以加强培训教育,利用各种培训活动强化林业科技培训。另一方面,要求林业技术人员深入生产一线开展面对面地指导,并邀请专家或技术骨干前来讲座、交流,传授好的推广经验,拓宽林业人员的视野。此外,要高度重视对林业技术骨干人才的培养,进一步提升林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整体水平。2改进推广方式大竹县要建立一个完善的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更好地落实林业技术推广工作。首先要求有创新意识,改进推广方式。根据本县实际,成立专业技术协会、林业专业协会、合作社等,从而把大量先进、实用的林业科学技术推广到位、落实到户,最终实现林业产业的增产增效。在改进林业推广的方式上,要进一步加强和林资经营单位、相关科研机构、林农等的联系,力争构建适应本县发展的新型林业技术推广模式。在这一新型推广模式下,使林业技术推广工作实现多元化,鼓励发展个体私营林场与林庄经济。这样,加快把科技成果转为现实生产力,使林农看到真正的实惠,意识到林业技术的重要性,提高其学知识、用知识的积极性。3理顺林业推广机制大竹县必须理顺本县林业推广机制,从而构建相应的新型推广服务机制。全县商品林基本实行大规模造林,在实际的造林过程中推广各种林业技术。同时,综合市场与林农的需求,向林农推广相应的技术,从而帮助林农获得更多的市场先机,提高林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比如,可以构建专门的林业科技服务平台,为林农提供各种技术咨询服务以及市场行情分析、介绍实用新技术。此外,应积极借助信息技术,利用多媒体或现代通信技术,出台本县林业科技示范户的评选与管理制度,打造典型示范基地,并提高工作效率,以点带面,将新技术推广工作辐射开来,让更多周边群众都加入到学习林业新技术的行列中,促使林技推广链条得到不断延伸。4加强实用技术培训林业技术推广中一项重要工作就是推广实用技术。因此,要加强对林农的培训,特别是林业科技示范带头人的培训,以此发挥典型的示范效应,扩大实用技术的推广辐射面。林业科技成果主要由农民来转化,他们也是受益者。因此,这表明农民的参与热情与林业技术推广工作有着很大的联系。要重视向农民传授各种实用的林业技术,切实提高林业生产的科技含量。比如,指导他们学会良种良法等技术,用于生产实践,从而提高林业产品的数量与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通过各种方式,为群众带去各种实用、先进的林业技术,帮助他们致富增收。

  1.1林业技术中介的作用尚不明确。目前,我国林业技术中介机构常常承担多重职能,多重职能并存容易造成技术中介的工作重心转移。技术中介的服务工作往往会受到政府计划的影响,无法灵活地调节技术供需现状。在许多情况下,技术中介都是把工作重点放在行政工作上,对于林业技术的推广不够重视。1.2缺乏内部竞争。现阶段。很多的林业技术中介都属于事业单位,技术推广人员的收入和其在林业技术推广的贡献值无关,这就造成了林业技术中介机构内部缺乏良性竞争,很多的员工安于现状,导致林业技术推广工作行为徒有其形、不具其实,无法有效联系技术供应商和需求者,进而不能进一步促进新技术的推广。

  2.1技术研发与现实脱节。目前大多数的技术人员都是在在技术先进性、成果高档次的观念下开展科研工作,很少有员工是在基于技术实用性综合论述和一线工作实际情况为指导思想开展技术研发工作的,这也就造成许多的林业技术实用性不足,使得很多林业技术和实际工作情况不符。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是技术提供商常常是研发部门,不是技术需求的主体,不能全面的了解技术需求的实际情况,相较于技术推广,技术研发环节相对比较封闭,研发部门不用承担需求者生产、经济等压力。2.2技术研发推广功利性较重。林业技术从技术研发、实际推广到投入使用过程中,每个环节和工业技术的严格要求不一样,一旦林业技术成果研发成型,只需要做简单的鉴定,就可以投入到在实际工作中使用,同时技术研究部门和人员相对比较容易获得名利双重奖励。而在技术推广过程中,推广主体往往不能直接获得其物质奖励,造成推广工作积极性不高,只能依靠纯粹的奉献精神获得工作动力。2.3投入推广资金不足。现阶段,我国林业技术用以推广工作的资源主要是来自政府部门,而不是非科研机构或社会企业,因此,导致林业技术在推广、交易和使用中不能达成市场和商品价值。在林业技术研究和开发过程中,过多的专注于研发结果,而不是实际的利益,造成在技术研发和推广过程中不能形成合理使用资金的循环利用机制,单向的现金流很容易造成再次研发技术的时候,无法及时得到资金支持。所以,大多数社会企业不愿为林业技术推广研发中投入资金,只是依靠政府的财政支持,不能有效保障林业技术适用性及其科技含量,只是为政府带来了财政负担。

  3.1林业产业化程度较低。林业技术推广和农村建设有密切相关,若是农村建设较好,林业技术也就更容易得相应的推广,然而目前我国林业技术推广过程中,主要还是采取无偿性推广,这就导致人们不是很注重林业技术的科学水平,造成林业技术产业化建设并不明显。有些林业技术在实践中涉及到政府对林业技术研究的资金投入程度,使得林业技术在实际应用中无法遵循“交换”原则,这也是林业技术推广体系发展缓慢的主要因素之一。3.2林农文化素质、经济实力以及观念束缚的影响。虽然目前我国经济处于快速建设阶段,但我国林业主要山区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还十分有限,区域经济水平无法支撑林业技术推广需要的资金,使得在林业技术的实际应用中并不适应市场经济模式,林业技术研究过程中更加关注在生产建设中的使用方式以及技术本身所具备的经济承受能力。长期以来,林业技术在实际的推广过程中都是免费使用,政府部门在管理林业科学技术推广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对于林业技术研究中的资金投入无法得到保障,科研人员对林业技术研究热情不高。山区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家庭经济总量有限,在部分地区主要经济来源是农民工外出务工,导致无法保障林业技术在林业中的地位。

  4.1加强林业技术有效供给。对于林业技术的供给主体而言,目前林业技术供给主体主要是来自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所以,我国若想要加强林业研究和技术开发,就需要政府部门和高校、研究机构有效结合。政府也要出台相应政策鼓励林业科技人员加强林业技术的研究,研发出可以解决当前林农问题、满足林农实际需求的科技成果。林业技术推广部门应结合市场的发展,以服务群众为目的,积极探索林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新机制,在条件有限的情况下,推广低成本、经济效益好的新技术。4.2创新并完善林业技术推广机制。坚持以林农为主体、政府为导向,建立出一种以“创新和沟通”为基础的技术推广体系。加强林业科技推广服务队伍建设,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引进科技推广人员。技术推广体系内部要建立完善的内部制度,采用一定的激励机制,鼓励成员学习,加强林业技术推广人员的知识更新脚步,提高其综合素质,以能够适应当前林业发展的需要。同时,还要建立了一个网络传播系统,不仅可以为林农提供方便,林农有充分的空间选择技术,也为林农和外界交流提供一个巨大的交流平台,提高林农对林业技术应用的了解,强化林农科学技术的意识,提高他们应用技术的整体水平。4.3鼓励多样化投资。政府应加强对林业技术推广的资金支持。采取投资主体多元化减少体制性保障。招商有利于林业技术推广的合作伙伴,为今后林业技术开发、推广和应用提供充足的资金,以弥补资金不足的问题。4.4完善林业技术推广中介对技术供给和需求问题。首先,林业机构应扩大林业技术推广中介机构,不可以只有事业单位。应增加财务投入,招募优秀的推广人员,提高中介的内部竞争力,使得员工积极参与工作。同时,明确他们的工作职责,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以提高林业技术推广中介的供需问题。4.5加强地方林业机构和国家林业机构的结合。国家林业机构应统筹兼顾,结合地方林业机构,在林业技术推广过程中发挥其作用。在林业技术推广过程中国家林业机构起到主导作用,在不同领域进行推广。政府应该发挥其作用,对于公益林供给不足的问题,加大投资力度,完善激励机制,使推广人员收入和其业绩挂钩。对于国家林业技术推广,地方机构应该积极参与,发挥区域作用,鼓励和支持技术推广人员发挥自己的优势,实现自我价值的扩展。

  综上,造成我国林业技术推广供需不足的原因有很多,不单单有来自技术研发主体与需求主体的原因,还有技术推广中介的原因。我国政府若想要加强林业技术推广力度,扩大需求,必须要全面分析和研究这些原因,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节和管理。

  [1]周小红.林业技术推广供需双重不足的原因探析[J].福建农业,2015.

  我国是一个传统农业大国,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业也面临着各种挑战和困难,制约着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业的出路在于现代化,农业的发展和进步离不开科技的力量,只有不断加快农业技术推广步伐,转变农业生产方式,由粗放式管理向集约化管理转变,才能实现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农业技术推广是指通过试验、示范、培训、指导及咨询等服务,把农业技术广泛应用于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活动,通过推广,大力普及农业科学技术知识,创新农业生产方式,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以实现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绿色农业,助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目前我国农业技术推广还存在以下问题:1.1技术推广投入不足。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出台了各种政策加大农村发展投资力度,但是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程,短期内很难见效,由于没有深刻认识到科学兴农的重要性,相对于发达国家来说,政府部门对农业技术推广重视还不够,经费投入不足,培训和推广体系不完善,导致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困难,农业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不能尽快应用于农业生产。1.2推广人员素质不高。人才是第一生产力,农业发展最根本的是人才,时代在发展,农业也在发生日新月异的变化,面对农业发展新趋势,基层农业推广技术人员由于缺乏学习进修的机会,造成知识储备不足,技术更新慢,已经不能满足新型农业发展的需求,尤其是生态农业、立体农业、地膜覆盖栽培技术、节水灌溉技术、温室暖棚技术等先进农业技术的出现,更是对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由于对农业技术推广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缺乏工作积极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农业技术的推广进程。1.3农民接受水平较低。当前我国大部分农民文化知识水平不高,创新意识差,接受新鲜事物的主动性不强,也增加了农业技术推广的难度,许多农民自我保护意识强,宁愿沿用传统效益低的种植技术,也不想冒险尝试新的技术,而且创新技术的投入使用也需要一定的费用,有的农民由于资金有限,对于一些投入大、见效慢的高新技术只能望洋兴叹了,这些因素都阻碍了农业技术的进一步推广使用。1.4技术脱离农村实际。农业农村的发展离不开科技进步,每年我国都会产生很多的农业技术成果,但是有的研究成果“高”“大”“尚”,脱离农村实际,没有贴近农民需求,没有研究市场需要,能实际应用到农业生产的很少,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影响了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实际效果,因此科研成果要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时展需要。

  当前,我国农业发展已经迈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农业发展具有突出的多元化特征,要“坚持把发展农业现代化、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要任务”,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要转变观念,多管齐下,形成合力,做好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助力乡村振兴。2.1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农业技术的推广和应用离不开政府相关部门的帮扶和支持,为了保障农业技术推广效果,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领导,加大在人员、资金和物质等方面支持,提高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水平;同时政府要采取有关措施,改善和保障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持农业技术推广队伍的稳定,对在农技推广工作中有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奖励,激发技术推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农业技术推广事业的更好更快发展。2.2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要进一步完善农业推广体系,实现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与农业科研单位、学校、合作社、涉农企业、群众性科技组织、乡土技术人员有机融合,相互配合,同心协力,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毕业生和科技人员到农村一线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政府部门也要出台措施,吸纳人才,以充实和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建设。2.3加强农技人员培训。农业技术的推广和普及是否有效取决于农技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因此要有计划地加强农技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组织专家讲座、技术研讨会、进修等模式来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使人人都是技术能手,全员皆是专家,精准掌握节水栽培、设施农业、测土配方施肥、立体种植、精量播种等农业种养新技术,更好地帮助农民解决技术难题,服务农民,加快农业技术在农村推广应用的步伐。2.4以农民需求为引导。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农民是农业技术需求的主体,只有不停地学习、接受新的农业技术,才能提高科学种养水平,满足农业发展要求。因此农业技术推广要有针对性,要因地制宜,让农民“点菜”,才能提高农业技术的应用和推广水平,真正实现智慧农业,科技兴农。2.5加大农民培训力度。农民是现代农业建设的主力军,农业技术的推广与农民的文化程度和接受能力有关,因此要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加强农业教育和农民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培养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使其成为我国现代农业建设的中坚力量;同时要培养农业技术带头人,发展专业技术协会,加强“科技入户工程”实施力度,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扩大科技示范户的覆盖面,助推农业技术推广和应用。2.6拓宽技术推广渠道。现在是一个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时代,计算机、智能手机、网络已经深入到千家万户,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要拓宽技术推广渠道,把传统推广模式与新兴媒体相结合,在开展培训班、发放明白纸、专家讲座的同时,通过网络课堂、微信等新的传播方式推广农业技术,形成一个立体化、全方位的推广格局,让各个年龄段的农民都能接受到新的农业技术。2.7增强技术推广实用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一方面对市场经济表现出盲从和畏惧的心理,由于缺乏对市场需求的把握,对一些好的项目、新的品种不敢尝试,错失市场机遇;另一方面很多农民有从众心理,看什么挣钱就种什么,导致供过于求,丰产不丰收,因此农业部门要及时向农民市场信息,及时跟进农业技术培训和推广,讲解市场营销方面的知识,提高农民应对市场的能力。

  当前我国农业生产正处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过渡阶段,现代农业离不开科学技术,需要人才的带领,科技的支撑,因此要多措并举,全力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培养现代农业人才队伍,给现代农业插上科技的翅膀,实现农业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

  [1]李月珍.新时期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综合素质提升的思考与建议[J].新疆农业科技,2017(5):45-46.

  [2]唐莉娜,陈德松.新时期农业推广工作的若干思考[J].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04):17-19+38.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的发展以及我国对于经济的需求都离不开农业技术的支持,但是现阶段的农业技术发展有限,很多农业技术得不到好的推广,大大地限制了我国农业发展的步伐。我国农业现代化技术的实现以及农业规模的扩大,需要建立在农业技术推广的基础上,因此农业技术推广的具体成效将是关键性因素。现阶段我国的农业发展体制出现了新的转变,同时我国在农业生产上也出现了很多新的问题,面对这种状况,亟需提高农业生产技术。在我国经济建设的初期阶段建立了这种农业技术推广体制,但是随着新时代的到来,这种旧的体制已经无法适应现阶段的经济发展。为了可以让这种农业技术推广得以最大化的发挥,需要对其进行适当的改进,以适应现阶段的农业发展建设。

  我国现阶段参与农业技术推广的人员主要是国家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的工作人员,还有少数的企业以及农业合作社的成员。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于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有很大的帮助,在农业生产技术的推广下,我国可以进一步地提高农业产量,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在农业技术推广下很多农民都使用了机械化的农业生产模式,这种模式让农民得以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同时也提高了农业劳动的生产率。新的农业生产技术解决了农业上的农药使用问题,减少了农药化肥的使用量,使农产品更加绿色自然。但是在农业技术推广过程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例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管理职能被削弱,以及使用经费不足等现象的出现,对于农业技术推广十分不利[1],对此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2.1新技术推广后供给不足。长期以来,人们对于结果都比较关注,但是对于具体的实施过程就有所忽视。相关数据显示,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的推广效率不高,片面地认为是推广机制不健全的缘故,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科技发展进程。我国每年在农业科技生产研究上的投入很多,研究成果也很显著,但是适应推广的实用技术成果较少,这对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的工作造成了不便。我国科学研究部门科研成果的界定划分不全面的问题迫切地需要加以解决,从调动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出发,来进一步解决新技术推广后的供给不足问题[2]。2.2农业科技成果的有效需求力低下。我国对于农业发展技术成果的需求是十分迫切的,但是现阶段的现代化农业技术的掌握和使用对于实际操作人员的要求很高。不仅需要具有农业的基础知识,还需要掌握十分严格的操作技术,而我国的大多数农民尚且不具备这种条件。农业创新技术的掌握需要一定的经济实力,现阶段我国的农业生产建设以小规模经营为主,农民的资金十分紧张,对于投资较大且成效慢的技术很少具有投入使用的足够资金。我国的农业生产方式一直是小农生产方式,导致很多农民急功近利,对于存在风险的投入大都采取回避的态度,限制了创新技术推广工作的实施。

  3.1农民积极分享农业新技术成果。现阶段首先应该做的是让那些抛弃了农业建设的农民回到农业生产中去,让农民做好农业生产新知识的学习和分享工作,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为我国的农业发展开辟新天地,为我国的特色农业发展贡献一份力量。3.2加大政府部门的扶持。政府部门应加大农业建设的资金扶持力度,让我国农业科技的研发和创新工作得以持续地发展下去,使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发挥出最大的作用,创造出更大的经济效益。国家应加大对科研院所的投入力度,让科研第一线得以持续性地培养。同时,国家还应制定一系列促进农业发展的法规,让农业体系得以更好、更快地发展,积极开发农业相关的人力资源,为农业发展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支持。还可以建立电子网络信息技术渠道,让更多的农民学习到前沿的农业新科技以及新成果[3]。

  总之,为建设现代化的农业产业大国,我国将集中力量进行农业创新人才的培养,加大农业科研技术上的投入,让实验室的科研成果运用到市场中来。

  [1]郑平.探讨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种子科技,2019(03).

  [2]隋建村.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解析[J].农民致富之友,20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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